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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眼。与丹娘认识也一年多了,在丹娘眼里,是顶有学问、日后必然为官做宰的人。 丹娘瞥一眼旁边杨氏的衣角,“说好了他这两日筹了银钱来赎我的……” 杨氏面上带着冷笑。 “如何这个时候为你赎身?这方郎君莫非想年后回乡去,或去别处谋差事?” 丹娘再瞥一眼杨氏,啜泣着小声道:“奴另有一个客人,叫赵大,想为奴赎身。奴便求方郎先赎了奴去。” 谢庸点头,很是通情达理地道:“既你与那方郎君两情相悦,求他赎身,倒也是常理。那赵大却显得横插一杠子了。他是什么时候,又是如何跟你说的?” “就是前几天,他来看奴家,说要给奴家赎身。奴,奴不愿跟他去。” “那赵大——”谢庸咳嗽一声,“腿上有痣,你可知道?” 丹娘有些木然地抬眼,对上谢庸好看的眉眼,忙低头道:“并不记得有什么痣。” 又问了这丹娘几句,谢庸便让丹娘回去。 周祈黑脸扮到底,拿马鞭磕一磕桌案,不阴不阳地看着杨氏。 杨氏瞬间懂了,赶忙躬身道:“奴一定看好了她。” 周祈点头,“若她伤了,死了,跑了,到时候少不得要劳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杨氏苦着脸笑道:“是,是。” 谢庸温言道:“如此,就辛苦你了。” 杨氏忙赔笑:“不辛苦,不辛苦,应该的,应该的。” “这方斯年,你想来认得?”谢庸微笑着问。 “认得。这姓方的,总冷着一张脸,说话刻薄,又穷又无赖,没钱还要霸占着丹娘,长得虽高大体面,却全无读书人的体统。有一回他来了,还跟点丹娘陪酒的客人打了起来。” “哦?该不会是和赵大吧?” “那倒不是,他们倒是没有碰过面。” …… 从杨柳楼出来,已经到了敲暮鼓的时候了。崔熠留了人手在这院子周围蹲守,又不顾夜禁,让衙差拿着京兆符牌去这方斯年的住所找人。 三人出了平康坊,且走且说话。 崔熠道:“刚才那杨氏说方斯年长得高大体面,那男尸便定不是他了。虽丹娘说不记得赵大腿上有痣,但仍不好说他腿上就没痣……这个男尸身份仍是难以确定。对了,你们觉不觉得,那小娘子说话不尽不实的?” 周祈点头,“一个穷士子,恐怕给她赎不起身。要么是方斯年诓她,要么是她诓咱们。” 崔熠道:“我看是后者。那小娘子手段高得很,吊着两个要为她赎身的,却能不让他们碰着面。” 周祈歪头,隔着谢庸看崔熠。崔熠也看她,“怎么了?这小娘子是手段挺高的,”又问谢庸,“是不是?老谢。” 谢庸不看他们俩,也不说话。周祈笑起来。 崔熠清清嗓子,接着道:“丹娘一个小娘子,单独杀赵大,又砍头抛尸……有些难;若他们两个合谋,今日丹娘算是把方斯年卖了,这种等抓住方斯年,倒是好审;若方斯年是凶手,那杨氏却又说他与赵大不认得……” 谢庸淡淡地道:“不碰面不意味不认得。或许赵大不知道方斯年,方斯年却应该知道赵大——不然丹娘如何说服他赶紧筹钱给自己赎身?不过,若这赎身的说法本身就是扯谎,便不好说了。” 崔熠想了想,拍手:“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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