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魁与剑客_毒妇设计害公子,英雄以身救美人(结尾boss气场全开手撕敌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毒妇设计害公子,英雄以身救美人(结尾boss气场全开手撕敌人) (第1/4页)

    离了王府,卓风却是立马收敛了笑容,皱着眉头狠狠一拳砸在侧院墙上。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愤怒和无力。

    他常年混迹花丛,以为俞琴那么聪明的人总该是活的最潇洒的那个,然而事实上却是他太天真了。

    他不知道别人如何,可他所看到的,俞琴过的不好,很不好。被人爱着,对他们这些沦落风尘的人来说该是幸福的。

    俞琴也被全天下最尊贵的男人爱着,可那个男人同时也是个变态。俞琴身上的痕迹是怎么来的他再清楚不过,这对信奉你情我愿的卓风来说简直是不可理喻的。

    柴世桢不是说爱他吗?

    爱他爱到剥夺他的自由,赶走能带给他慰籍的伙伴,在他不愿意的时候逼迫他同他欢好吗?

    他仔细看过,那些痕迹触目惊心,哪里是你情我愿的欢爱造成的,那脖子上残留的指痕,还有俞琴悲惨的在那自己清理的模样,那分明是被人糟蹋了!

    说是爱重,可柴世桢哪里给过俞琴拒绝的机会?

    擅自为他做决定,还要在床上虐待他。因为是他买下来的,所以就不能容许俞琴拒绝吗!

    昨晚他在屋顶上听的分明,男人霸道残酷的占有欲在得不到满足后,居然用那种法子作践俞琴,那个骄傲的青年啊!

    他无法想象,曾经的他是怎么被这些男人一次次的污辱。

    这份爱,可真是有够扭曲恶心的!

    卓风狠狠吐出口气,想到那个善良温软又聪明狡黠的青年,心中隐隐作痛。他若是男人,只怕也做不到他那种程度。

    很多江湖上所谓的大侠也做不到他那样,对一个柔弱的孤女,也能平等以待。

    明明他的出生并不幸福,明明在他身上遭遇到了那么多的不公平,他那么美好那么优秀,他应该跟他的那些朋友一样活得骄傲自在受人追捧的。

    这件案子,无论如何,他都要查!

    并且一查到底,给配合他演戏的糖儿,还有对他付出诸多信赖的俞琴,他不会再让俞琴过的畏畏缩缩被人小瞧。

    就算不能立马带他离开贞王身边,至少,他要还他骄傲与尊严。

    训完下人的贞王带着新换的仆人与大夫回到了小院,却发现俞琴趴在软榻上已经睡了过去。

    仆人们似乎早已习惯自家主子闹的厉害,面不改色的收拾了床铺,大夫察觉到俞琴公子身上还未清理,索性叫人弄来清水。

    贞王亲自绞了毛巾给俞琴公子做清理,看伤、上药,大夫又交代了一遍诸如静养的事宜。

    赶走了不相干的人,贞王疲惫的在床边坐下。他望着青年熟睡的面容,索性踢掉鞋子也上了床,将人连同被子一起抱进怀里。

    贞王用长了些胡茬的下巴在青年光洁的额头上蹭了蹭。

    “我一直觉得对你不起,我很不安,我有儿子和女儿,我怕你也会想要过妻美子孝的普通日子。你说你是男人,我可有把你当女人过?你一直怀疑我,从不给我机会,我堂堂王爷,也是会生气的啊!”

    贞王低头在青年的额头上亲了口。

    “你昨天说的,我都懂。从你16岁那年让我破了身,我便懂你的意思,你不敢爱我,你怕最后一无所有,你怕我又扔下你走了么,你真傻!你怕会失去我,可你想过我一个人有多寂寞,我也怕失去你啊!”

    呢喃着的喟叹,贞王闭上眼,抱着怀中的人,享受着难得的安静。

    等俞琴公子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他虚弱的厉害,又口渴。叫不来丫鬟仆从,只好自己下床倒水喝。

    水也是凉的,一股说不出的怪味道。俞琴公子皱着眉头喝完,正要起身,视线凌厉一转看向外间。

    “谁在那?”

    脚步声一转又清晰响起,出现个穿着华贵的妇人,那妇人身后还跟着两个高大的昆仑奴,其中一人肩上还抗着个少女。

    俞琴公子脚步虚晃了两下又无力的坐回去,他抬手撑着额头,斜眸冷眼瞧着那明显不怀好意的妇人。

    “宛姨娘,俞某记得这里是俞某的住所。”

    那美艳妇人发出甜腻轻笑,莲步轻移来到俞琴公子面前,猝然抬起俞琴公子的下巴,妇人面上笑容娇美,可望着他的视线却像是淬了毒一般。

    “果然有勾引的男男女女为你发狂的资本啊~这小脸俊的我真想划上一刀看看呢!”

    “滚出去。”

    压低了嗓音威胁,俞琴公子只觉得身体热的厉害,这不同于发烧的热度,而是让他本该没有反应的下体也起了变化的燥热。

    他猛地抬头看向妇人,锐利的眸光直刺的妇人目光闪烁不已。

    “你想做什么?别忘了王爷随时会来,你若现在离去,我必定不会多言。”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