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道长明_第六百五十九章 如此之人,天奈其何?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六百五十九章 如此之人,天奈其何? (第1/2页)

    听见明邪劝诫,夜如明面露恭敬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晓了。

    见状,明邪欣慰一笑,扯开话题道:“我听轩辕说,你在灵路中获得了不一样的归墟魂?”

    “是的。”,答复一句,夜如明立马将胡小幽那归墟魂珠取了出来,道:“帝父请过目。”

    明邪接了过来,端详片刻,轻声道:“灵路中竟然有血色归墟魂珠,倒是新奇……”

    闻言,夜如明皱眉道:“轩辕帝君说此魂珠对我并没有害处。”

    “他说得没错。”,明邪道:“你可以放心将其融入你的身体。”

    说着,明邪将魂珠送了回去。

    夜如明将魂珠放回,问道:“帝父,接下来是要我融入魂珠吗?”

    “没错”,明邪点了点下颚,又问道:“可还记得仙神识三大等级?”

    夜如明道:“记得,分别是开眼、补天、遮天。”

    见夜如明说出完美答案,明邪笑着道:”很好,那你首先要做的便是借助这魂珠达到开眼之境。”

    夜如明问道:“帝父,我曾听闻仙神识必须要达到遮天境才可以跨入帝君、天王,是也不是?”

    “这是真的。”,回答完,明邪反问道:“你可知道为何墨是非可以顶住胡小幽的言出法随,然其他人不可以吗?”

    “为何?”

    对于此事,夜如明也是极为好奇。

    “那是因为墨是非当时仙神识已经跨入了补天境的缘故。否则的话,就算那胡小幽再虚弱,墨是非也不可能完成那等逆天之举。”

    明邪所言,算是解开了夜如明内心多年的困惑。

    其呢喃道:“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至今为止都无人能以神主之境战胜仙君、神王……”

    这侧面说明了墨是非的强大,谁人能同其那般提前拥有补天境神识呢?

    古今往来,唯有墨是非做到了。

    正是因为其做到了古人尚未做到的事情,才完成了以神主战胜仙君的壮举!

    解释完,明邪盯着夜如明双目,轻声道:“接下来的时间,你就全力在仙道修练仙神识与剑道。”

    提到剑道,夜如明连忙道:“帝父,我从您与轩辕帝君对话中得知,剑道才被完善至了三十瓣……”

    “不错。”,明邪略微头疼地说道:“你别看修炼雷霆道极为容易,蹭蹭蹭便可尽数贯通,但那是因为其是盈道的原因。像剑道这些缺道,每补足一瓣真理都是极为困难的……”

    明邪感叹道:“即便是我也只补足了其中十条而已……”

    夜如明心中一凛,其没想到作为帝君的明邪耗尽无数岁月只补上了其中十瓣真理。

    转念一想,夜如明细细算来,似乎自己老师云无敌补上了五瓣之多!

    夜如明露出一丝微笑,为自己老师感到自豪。

    这一笑没逃过明邪的感知,其直言道:“云无敌的确是百万年都难得一见的练剑奇才。不仅如此,其修练天赋亦是妖孽,本帝从未见过修炼速度如此快之人……”

    “是啊,在我尚是真仙之时,老师他老人家就已经达到了仙主之境……”

    说到这里儿,夜如明表情一顿。

    夜如明终于是发现了哪里不对劲,就算自己老师天赋再高但剑道尚未被补缺,其如何能掌握完整的剑道并将之融入法身之中,从而构成领域呢?

    既然无法,那自己老师是怎么跨入仙主之境的?!

    夜如明猛地抬头,想要询问明邪。

    然还不待其开口,明邪便语气带有一丝玩味地说道:“怎么?才反应过来?你脑子可真是木头啊……”

    被这般说道,夜如明顿时脸红。

    其实,这也怪不得夜如明,当年他知道云无敌跨入仙主的时候,其对于仙主境了解的还不是那么详细。

    而后来,夜如明知道跨入仙主的条件后他自己又面临破境之事,所以自然而然将其云无敌这一事暂时忽略了……

    讪笑一下,夜如明轻声道:“您,您知道为何?”

    明邪颔首,“本帝自然知道。”ωωw.

    夜如明来了兴趣,追问道:“您给我说说,在剑道不完善的情况下,老师是怎么跨入仙主之境的?”

    明邪见状,卖起了关子。

    “其实,原因你也是知晓的。”

    闻言,夜如明一怔,傻傻呢喃道:“我知道?我知道什么……”

    夜如明有些不明所以,他如何能知道?

    明邪伸手指着夜如明心脏所在,重重说了两字。

    “无垢。”

    听到这两字,夜如明眼中顿显不可置信之色,其喃喃道:“不可能吧……”

    夜如明清楚知道,他老师也同他自己一样经历了世间沉浮。

    既然他夜如明无法跨入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