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2/2页)
锅粥,至于派谁,那都不要紧。要我说啊,你们没必要那么怕他。” “是啊,咱们怎么说也是陛下钦批的锦衣卫,日后若成大器,便能被派往边关当个将军。” “若是有帝京饭可吃,谁愿意去边关啊,我当初来参加冬猎不过就是想混口饭吃罢了,如今混上了,便也没心思去什么边关了。” 几个人说这话,身上虽然已经换上了飞鱼服,却依旧如个平民百姓一样的作风,极为随便,躺着坐着的都有。 屋里人说着说,却不小心瞥到了靠在门边的一个少年,正对着院子与大门。 屋里人朝他喊了一声,“余苗,你赏雨呢!” 余苗没理他,只是径自站着。 旁人立马开始嘲笑,“他怕是过惯了当初沿街乞讨的日子,一时受不住这尊贵。” “余苗,过来喝茶!”那倒茶人叫他。 门外那少年郎被人叫了半天,烦躁起来,冲着身后瞥了一眼,惹怒了他,“呵!你瞧什么?别以为老子教训不了你,我爹可是安河县县令!如今就算你与我平起平坐,也改变不了你的叫花子命!我如今请你喝茶都是抬举了你!”他虽坐着,却是趾高气昂,像是整个北镇抚司都是他的了一样。 有人看不惯了他这句话,“县令的儿子啊,怎么敢跟我们这群普通百姓混在一起?” 那人拍案而起,“有本事你就撂挑子走人,回家种地去最好。” 那冒雨进来的络腮胡一时分不清形势,却能看出来这是起了内讧,便连忙挡在中间,带着好脾气说话,“咱们都是各凭本事进来的,何必对着自己人剑拔弩张呢?” “我跟这小崽子是自己人?往日他沿街乞讨,若是遇上我,不还得靠我几个铜板活着?” 众人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毕竟余苗以往却是是个混迹街头的,但怎么着也用不着他一个外地小县令的儿子来接济。 余苗不愿听这伙人吵吵嚷嚷,便径直走进了雨里。县令儿子不乐意,便在后面追逐,也不管外面是否还下雨了,还未追出北镇抚司的大门,便见一个人影拐了进来,他来不及停下,眼看着要撞了上去,却被迎面一把伞糊了眼睛,险些戳瞎自己。 来人一脚将其踹开,他便狠狠摔到了水坑里,那人收了伞,看他要爬起来,便动作迅疾地用伞别住了他的胳膊,死死按在了地上。 “小兔崽子余苗!我起来必把你的骨头打断!”他被按在地上,还是恶狠狠地。 结果硬着回头一看,看见的却是一个陌生的脸,不是余苗。他愣了神。 莫影力气极大,他一时反抗不了,便急忙求饶,“官爷,草民知罪,草民有眼不识泰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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