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莫若尔(时代潮流 / 自我) (第3/3页)
不能活在阳光底下的人。我是属于暗黑的世界,只能在昏黄黯淡的舞池展现出最美艳的一面。绝美的花姑娘,永远比不上你的新娘那样美。 我渴望身披白色嫁衣,头戴白色曳地长纱,戴着白手套,手捧红玫花束。你架着黑色大礼服,配上白衬衫、黑领结、白手套,手捧黑色高帽。我俩挽着手,在儐相和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完成庄严神圣的婚礼…… 你的家人讨厌我,说我永远没资格成为你的妻子。你二话不说,离开家人,和我私奔,共住租来的狭小房间,齐齐找工作谋生。 「找别的工作,不要留在舞厅。」你介怀自己的女人与他人调情。 「头伤以后,我的思绪极为紊乱,没能胜任『正常』工作。我连倒夜香也干不来呢!」我带笑自揭疮疤:「现在只懂说一些诗情画意的话……」 你眼泛泪光,不置可否。我的情况,你比谁都更清楚。 「不要紧啊!」我没能改变现实,只好改变自己对现实的看法:「我和你之间,不也是由诗情画意的救国梦开始吗?还有比救国更诗情画意的事情吗?」 「爱你才是最诗情画意的事情!」你破涕为笑。 「诗情画意」是「不着边际」的雅称。救国梦是热血的诗词,情爱是罗曼蒂克的画作。掛在嘴边,看在眼内,叫人着迷。实则不着边际,没有明确的套路和方法去达到完美境界。 讚颂家乡河山的歌谣,照相馆橱窗里的幸福婚照,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却又遥远。反而,你的面容才是世上最实在的。十年,你的娃娃脸稚气不减。你仍是曾经的你,最爱我的你。 (05) 「再过十年,当我年华老去,你仍会这样爱我吗?」我是最普通不过的小女人。害怕改变,害怕老去,害怕死去。 「只要你需要我的爱,我就会一直爱你。」你肉麻得窝心。还是现在的你较可爱,会开玩笑,懂得呵哄我。在学时期的你简直是一头蛮牛,脾气暴躁,衝动鲁莽。 「你是何时开始变得如此口甜舌滑?」我打趣道。 你低头望我,目无表情,脸色惨白。你眨眼的瞬间,身后现出熊熊烈火。围着你的乾柴枝冒出浓浓黑烟,你的皮肉被薰黑、烧溶,你的脂肪渗出诱人香气,你的森森白骨纯洁无瑕。 你的家人捡起你的骨灰,装入小瓶内,离开。在旁偷窥的我这才敢步近,收集馀烬。雪白的你和炭黑的柴灰混和一起,再也分不清彼此。我妒忌那柴灰。 吞下。 我要消化它,我要留住你。白皑皑的你从此留在我漆黑的体内,天荒地老。 强烈的焦味自喉头涌上脑袋。头痛欲裂。我使力按着头上的旧伤口,挡着将要破茧而出的殷红。伤口裂了,溢出无力的血。浓稠黏浆,是愁人的感觉。你死抱着我,拼命将我拖向小巷。我的身体不听唤,想跑,却跑不动。我的意识不听唤,想清醒,却又模糊起来。 我抬头望你,你的脑袋同样开了洞。赤血染红你的眼,沿着你的脸颊往下流,滴入我双眸。你没有放开我,死命的拖着我,跑向小巷。 双双倒下。面对面,你眼望我眼。我不知道,你是否真的在望着我,抑或只是单纯地瞪大了眼。 我没力气合上眼皮。我猜,你也是。 最后,我陷入一片带红的黑。 当我恢復意识时,整个世界已然一片皑白。白布掛樑,白衣披身。唇色苍白,脸色惨白。溪钱是苍凉的白,烛泪是委屈的白。自此,你成了白的代名词。 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想起你,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擦身而过的每个路人都穿着白衣裳,长有你的脸。是你!是你!是你!漫天遍地均是你!美妙的时刻!我哈哈大笑起来,兴奋地上前细看每个你。 有些惊慌尖叫,有些敏捷地跑开,有些厌恶地推开我,有些伸手在我的胸脯上打圈转,有些直接拉我到小巷里去拳打脚踢。金钱财物首饰被抢劫一空,保暖衣衫被扒光,我赤条条地被埋在染红的雪堆里。 我不喜欢这片红,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对它生起无比熟悉的感觉。红,是你愤怒的双眸,是我头上的伤口,是热血的诗词,是罗曼蒂克的画作,是你家人嘴边的恶话,是我家灶边的空米缸。大舞厅里,水晶灯闪烁迷人,白光洒在黑皮椅上,熟悉的黑旗袍被压在陌生的白西装下,殷红断断续续流了十年…… 因为红,黑与白得以融和。朝朝暮暮,月月年年。 年年月月,暮暮朝朝。黑与白得以分离,因为红。 红的温度溶掉白,馀下黑。静默的黑。永远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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