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洗冤笔记4(出书版) 第6节 (第2/6页)
将尸体验看了一遍,发现尸体全身共有四处伤口,都属于锐器伤,其中有三处伤口只有黄豆大小,包括颈部的那处致命伤,是由尖锐细长的利器扎刺所致,那利器很可能就是那支消失的银簪子。还有一处伤口显得尤为不同,位于尸体的右腹,长约一寸,看起来应是刀伤。祁驼子怕弄错了,还仔细检查了伤口处的肠子,验明肠子断为了好几截——肠子盘藏于腹中,若是刀具类的利器捅入,往往会把肠子割断成几截——这才敢确定是刀伤。这处刀伤很深,同样足以致命,从伤口长仅一寸来看,凶器应该不是长刀和大刀,而是短刀。 这一夜祁驼子几乎彻夜无眠,他清清楚楚地记得,郭守业的检尸格目当中,只记录了那三处扎刺伤,并未记录这一处刀伤。他实在难以置信,郭守业身为司理参军,亲自验的尸,亲自填写的检尸格目,居然会出现这么大的疏漏。或者那根本就不是疏漏,这么明显的刀伤,只要不是瞎子,必然能清楚地看见,郭守业更有可能是故意隐瞒,故意不加以记录。之前郭守业在他心里的印象,一直是尽心尽力,足够认真负责,却没想到竟会是这样的人。若不是他擅自溜进义庄查验尸体,这处如此明显的疏漏,将因为尸体的腐烂,慢慢不被人所知,只留下检尸格目上白纸黑字的记录。 有了这处刀伤,禹秋兰遇害的经过就值得推敲了。凶手使用了刀和银簪子作为凶器,但问题是,刀比银簪子更容易抓握和发力,杀伤力也更强,既然凶手已经手持刀具了,为何还要拔下禹秋兰发髻上的银簪子行凶呢?那刀伤位于尸体的右腹部,而银簪子造成的三处扎刺伤都位于尸体的左侧,一在左臂,一在左肩,颈部的那一处同样是从左侧刺入。祁驼子突然冒出了一种猜想,凶手会不会不止一人,而是两个人?这两个人一个用刀,一个用银簪子,联手对禹秋兰行凶,因为两人一个站左,一个站右,所以两种伤口才分别在禹秋兰身子的左右。 这样的猜想一冒出来,祁驼子越想越觉得合理。于是就这么熬过一个不眠之夜后,他睁着一对布满血丝的眼睛,赶去了府衙。他知道找郭守业是没什么用处的,于是直接去了中和堂。他当堂而跪,对着刚起床不久还在打着哈欠的知府大人,具言自己昨晚验尸时的发现,给出了凶手很可能是两个人,动机很可能是谋夺禹秋兰身上的某样贵重之物的推断,又言明宋巩离开琼楼的原因,证明宋巩根本不可能有去锦绣客舍行凶的时间。 祁驼子当时跪着禀明这一切后,求知府大人复查真凶,却长时间不见知府大人有反应,膝盖渐渐跪得发疼,便稍稍动了动身子。知府大人忽然冒出一句“本府有让你起来吗”,吓得他急忙跪好。知府大人吩咐差役叫来郭守业,对着郭守业狠狠责骂了一番。这番责骂,令当堂而跪的祁驼子冷汗涔涔,只因知府大人不是责骂郭守业查案懈怠,而是责骂郭守业对下属约束不严,居然让仵作未经许可便擅自查验命案尸体。至于禹秋兰的案子,以及宋巩的清白,知府大人是半个字也不提及。 原本在祁驼子的眼中,知府大人还算为民做主,算得上是一位好官,此番却也突然变了一副脸孔,实在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不知道禹秋兰的案子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又或是宋巩犯了什么错,以至于一向把“安民济物”挂在口边的知府大人,竟会变得草菅人命。知府大人不认可他验尸的结果,反倒以他擅自查验尸体和验尸出错为由,免了他的仵作之职,罚他去义庄洒扫,还扣了他好几个月的俸钱。原本的义庄看守,那个被他灌醉后让他有机可乘的人,因此事被郭守业臭骂了一顿,就此恨上了他。他被罚洒扫义庄,算是成了这个看守的下属,处处受这看守的冷眼和欺辱,知府大人如此处置,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祁驼子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怯懦怕事之人,如今受了这等重罚,却觉得自己已是破罐子破摔,反倒没那么怕了,心想大不了丢了义庄的活,反正这受气受累的活他也不想干了。他憋了一口气,想证明宋巩的清白,无论如何都要证明,既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是为了替自己出这口气。他虽然身在义庄,但禹秋兰的尸体已被郭守业以重新检验为由,运回了府衙长生房,他已没有出入府衙的机会,不可能接触到禹秋兰的尸体,也不可能再与司理狱中的宋巩见面。他洒扫了好几天义庄,苦思冥想,才想到了办法。 要证明宋巩的清白,只需证明宋巩当天离开琼楼,是去见了韩和吴氏,而非去了锦绣客舍。韩和吴氏虽然不肯为宋巩做证,但不代表没有其他见证人。此事发生在未时,正值下午,那是大白天,也不是发生在什么偏僻的小巷,而是在新庄桥附近的街上,必定少不了过路的行人。宋巩当街拦下吴氏的轿子,与韩等人接触,并且发生了争执,一定有不少行人看见过这一幕。只要找到足够多的证人,让他们一起出面为宋巩做证,宋巩的清白自然能得到证明。 想法一定,祁驼子立刻行动起来。他从宋巩拦轿的那条街开始寻访,往周围不断扩大寻访的范围,花费了好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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