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7) (第1/2页)
在一个公司的上下级关系中,上司可以跟下属做朋友,上司可以拿捏跟下属的关系,远,是工作需要,近,也是工作需要。但下属绝对不能拿上司当朋友,上司需要距离的时候,可能会对你称兄道弟,上司需要友谊,你却表现出了工作礼度,违反游戏规则,付出的代价不止是一箪食一瓢水那么简单,极可能是鸡飞蛋打,一无所有。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林芮以前一直奇怪为什么不是伴君如伴狮,雄狮岂非又威猛又刚烈?细究老虎与狮子的习性,她恍然大悟:狮子虽然威猛但却是群居动物,老虎却不论家族,终生独居。“君与虎相同的不止是王者风范,应该还有共同的习性——独”。可以理解为上司总是有一些不能与下属的分享的事情,事实上,下属也的确是不能也没有必要参与老板的所有决策。而如果是朋友关系,虎性就难有发挥的余地了,虎心当然不爽。 与虎共舞固然是危机四伏,同事操戈也是历久常新,此起彼伏。因为同事之间不论多么意气相投,同声相和,但根本关系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之上,这一点无法改变。如果你忽视了这一点,付出的代价如下:你的设想被朋友提出,并获得嘉奖;你的牢骚如对老板耳根说的一样清晰,并遭到暴k;你的位子忽然倾斜,椅子后面露出朋友灿烂的笑脸;你的鲜为人知的私生活一夜之间如头版头条街谈巷议。除非你已经尽得名家真传或者天赋异禀,练得一身金钟罩铁布衫功夫,否则定然是两肋,甚至全身插满朋友的小李飞刀。当然如果你有上乘内功心法,对上述现象能够安之若素,处之泰然则又当别论。 这些都是林芮喜欢总结,喜欢反思得出来的心得体会,尽管她涉世不深,却能悟出这些见识,全赖她出山前所学专业的训练和培养。恩师明言:一切法律关系的缔结的根本都是权利义务关系。只有透过权利义务关系才能真正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要说经济合同的双方,即使是夫妻关系在法律上也是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刚刚接触婚姻法的时候,这一点最让做梦年龄的她抵触,千百年来赚无数眼泪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在法律面前只有权利义务这么冷静直白的关系,这是多么令人气馁的事情啊。更有甚者,那么伟大无私的母爱,在法律上也只是明晰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冷血得很,当时她就这么认为,很多人对林芮放弃法律专业甚为可惜,他们不知其实法律的精髓与风骨已经融化在她的血液中,往大了说,影响了她的人生观的形成,往小了说,直接影响了她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只是她仍然不喜欢法律规定的很多东西,她不喜欢冷血的一面,尽管她常常必须用冷血的一面对待人和事,可她的内心其实需要依赖,需要安详,更需要友谊和爱情。 张果认为在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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