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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傅侗文,是一种酒阑人散的慵懒。她在想,他在伦敦念书时,是否也这般神情和态度,闲阶独倚梧桐。 想了会儿,默念了几句荒废,勉强静心读了进去。 傅侗文这边,恰好翻看完最后一页,合了书。 穿衬衫睡觉是一桩苦事,身体和手臂都被一层板正的薄布绑缚,活动不开。他人乏,书也翻完了,于是无所事事地靠在那,观赏起了她。她今夜穿得是丝绒的连身裙子,细白的一截手臂露在外头,没有任何装饰品,和船上的那些贵族小姐、商人太太一比,太过朴素。倒是耳垂上坠着两粒小小的珍珠,赝品,但挺漂亮。 傅侗文难得对女孩子用“漂亮”这两个字,嘴上没提过,心里也大多不屑。 还是缎面的发带,颜色不同,斜扣着的珍珠也是赝品。 看来她将所有钱都用在了学业上。 傅侗文将书搁在床头,关上壁灯,宣告结束夜读会。 她从光明处,望向暗处的他:“你看完了?” “也不用都在今天看完。” 也是。 她又问:“要让我检查一下再睡吗?” “我很好。”他回。 片刻的沉默。 两人又都笑了,傅侗文说:“好了,躺下。” 沈奚缩进了棉被里。 傅侗文笑着摇摇头,下了床。他趿拉着拖鞋从床尾绕过去,走到她那一侧的床畔,关掉了灯。在黑暗中,她看到他是换了长睡裤的,光着脚。 …… 那日起,连着十几个夜晚,她都被梦魇压身。 梦中,那个男人来索命,说他有万千错,也轮不到她来杀。 沈奚每到噩梦都呼吸急促,辗转难安。傅侗文总是耐心地隔着棉被将她抱起来,在她半梦半醒里,轻声和她说别的话,将她从深渊拉回现实。有一夜,她在黑暗中听他说,他和船上的厨子讨论一品锅,人家不晓得,倒是认得炒杂烩,李鸿章访美时带过去的美食,在美国风靡了好一阵子。 “想吃的话,三哥明日让人给你做。”他俯身,将她乌黑的长发捋到枕边去。 发丝柔软,在他手指上打了结。这回他没有硬拽,多了解扣的耐心,没扯断她的头发。 这夜后,她终于不再做同一个噩梦。 如此,他们的旅程算真正开始了。 早晨,傅侗文会比她起早半个钟头,每回都以拉开窗帘的方式,叫醒她。白日他们会在私人甲板闲聊,这两位男士见多识广,从不让她冷场,从战争到商业,再到医学,还有傅侗文所学的哲学,最后落到莎士比亚歌剧和宗教问题上。 只是顾及安全,她的活动范围很小。 晚上两人也有了“夜读”的共识,都倚在床头,各自翻书,间或交谈两句,声音也都放得很低。和他同住久了,她会留意到傅侗文在私底下是个随便惯了的人,开门出去,是个翩翩公子哥,一扇门闭合,屋子里的却是个不修边幅的读书人。 起初大家还顾着礼,慢慢地,他也放松下来。 他会两三日不剃胡须,让人将饭送入房内,不出门见人,就不收拾自己。一回她回房,看到他穿着衬衫长裤,光着脚,单手撑在桌上,身子倚靠着,在看一叠纸,上头是他自己前几日才写的东西。 她看他那一刻,他胡乱自己的短发,语气自嘲地笑:“看我做什么?” 随即,手稿被丢入垃圾桶,毫不留恋。 *** 一个月过去。 沈奚在外人眼里,始终是个旧时代的太太,寸步不离傅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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