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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了。 我擦干眼角的泪水,回到包房里,我点了首这是他以前最爱的一道英文歌。 前奏响起,那些画面一幅的在我的脑海里跳过,我在一起这六年的光阴就这么过去了,就像是过眼云烟一样,被风一吹就散了,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唱到高潮我就哭得唱不下去了,但他们很给我面子,掌声瞬间响起。我扔下话筒跑了出去,蹲在马路边无声的哭着,同事邹骆跟着跑了出来,看我一直哭他就一直在旁边陪着。 可能是哭得累了,他递过来一支烟,顺便给我点燃。他没有说话只是陪着我蹲在那里,直到他们都从里边出来,他要送我回家,我拒绝了,打了辆车没有回家,去了苏南那里。 他正已经睡了,起来给我看门的时候看到我眼睛红红的,还一身的酒味什么也没问,一把将我拉进屋。我坐在客厅他回房间穿了件衣服,给倒了点水。 “又想他了?” “今天在KTV遇到他了,我把钥匙还给他了。” “他没说什么?” 我摇了摇头。 “行那你去睡吧。对了,他们公司在几楼啊?” “六楼。” 我躺到床上,或许真的是累了,我忽然开始反思一个问题。 我跟李清衫在一起这么多年,到最后因为父母的关系走到现在这亩田地,是他真的不爱我了,还是我们的爱跟本就经不起世俗的挑战。在中国这样一个对同志还比较封建的社会里,我们俩在一起要么是变态,要么就是有病。如果我们再早生个几十年,或许我们还得被整个社会批斗,乃至会有牢狱之灾。 他的离开对我来说是好还是坏我无从断定。离开他,我感觉整颗心碎了,这辈子也不会爱上别人了,茶不思饭不想。离开我,他可以跟喜欢的女人在一起,将来过正常人的日子,结婚生子,颐养天年。而且再也不会有人去阻止他们在一起,不管他快不快乐,至少他不会孤单。 我也不伟大,我不知道像现在这样的等我能坚持多久,或许两三年,长者四五年也有可能是十几年。我不知道将来会是怎样,但我知道他必定会是我这一生最深爱的人。 我起床洗了个脸,他就叫我出来吃早餐,然后一起去坐公交上班。 突然感觉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大清早他会跑到我家楼下来叫我,然后一起去路边等车,然后一起去学校,下午再一起回家。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除了玩还是玩。那个时候我比他闹腾,带着他到处跑,从这个村跑到那个村,然后二乎乎的找不到路回来。 那些岁月再也回不去了,已经尘封在记忆里的角落里沉淀封存。我问他还记不记得小的时候一起玩的情景,他说有的记得有的已经不记得了。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我带他去另一个村玩,我被狗追着跑,最后屁股被狗咬了四个牙齿印。 到公司一个妹子跑过来跟我说,你昨天晚上唱得真不错,那首歌唱得真的太好听了,Leona lewis都没你唱得好。我说你没这么说,其实心里真想抽她,她拿我跟女人比就算了,说我比原唱唱得好,这到底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后来邹骆跟我说,那个女的其实是看上我了。 “我们公司现在人又不多,男人也就那么几个,除了那些结婚的,单身的就我们俩。那天你来面试的时候她们就已经在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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