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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194年前后,吃掉74师应该是华野主要的战绩之一,那之后基本G军已经能看到胜利的曙光了,所以基调还是比较轻松愉快的^^ 2.据偶的了解,在决定放弃渡江任务之前(4年5月),华野还是比较清闲的,下半年零零散散的从中原打到济南,然后就是淮海战役,但查了一些书也不知道他们在4年上半年都做了些啥,所以写的时候如果出现常识性错误还请大家原谅指正~ 3.最后一点废话,偶其实不讨厌K军,每次想起抗战结束后内战4年就会觉得很难过。可能统一与强大有时候就是以手足相残为代价。但那个时候人们的思想却并不是像现在这样开明,像49这样的孩子,是不太可能同情K军的,但他却有这个想法,这显然是作者强加上去的,请大家务必原谅他,他还是坚定的共产主义者^^ 叁 输赢 那天下午,101团的阵地上出现了鲜活而独特的一幕。没有驻防任务的战士们不约而同的聚集在指挥部大门前的空地上,准备见证足以在本团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场胜负。较量的双方正站在他们的中央做最后的准备,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也恰到好处的显示了他们迥异的行事风格。 张胜有些夸张的活动着手腕,故意用几十米开外都听见的音量喊着:“英子,把那个坛子给我摆远点!二十丈算个啥?再摆一个!再摆一个!”他回过头,用既张扬又骄傲的眼光看着于正秋,继续喊道:“给我摆个三十丈的!至少三十丈!” 于正秋背着双手站在一边,脸上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惊慌失措,相反,他显得很平静,目光中闪烁着他一贯的温和。 他们的面前是一块空旷的沙土地,在距离他们十丈、二十丈和三十丈的地方,分别摆着三对装满清水的酒坛子。这儿的规矩向来很简单,能打中的人就是赢家。 张胜看了看警卫小刘拿过来的两把手枪,那是随意从在场的战士们身上挑出来的匣子枪。张胜满意的点点头,用一种近乎轻蔑的眼光来回打量着于正秋:“不占你便宜,先挑吧,政委同志。”那四个字从他的口中说出来更像是一种讥讽。 于正秋也不推辞,随手拿起一把。张胜捡了剩下的一把,并熟练的打开弹匣,退出多余的几发子弹,交给身后的警卫小刘:“行了,这就开始吧!” 四周一下安静了,战士们自发的让出一条道来。表面上说是比试,实际上却关系到团队的未来主导权,以及两位首长的面子问题,这让旁观的人们又有些紧张。 张胜的手很稳,他几乎不需要瞄准,仅仅凭着感觉扣动扳机。从很久以前他就习惯了这种本能的射击,那是一个老兵在战场上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才积淀出来的直觉。 前两个坛子很快在清脆的破裂声中成了碎片。张胜很满意这样的结果,他稍稍改变了握抢的姿势,准备瞄准最后一个目标。三十丈的距离并不算很远,却也早已超过了匣子枪的杀伤范围,在战场上这样的距离即使枪法最好的射手也会选择步枪而舍弃手枪。张胜有些卖弄的眯起眼,让匣子枪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然后他才缓缓的扣下扳机。 枪响了,子弹击中目标的右上角,打掉了半个坛子。 英子带头大吼了一声好,于是战士们纷纷跟着叫好鼓掌。张胜很有点得意的瞄了于正秋一眼,那神色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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