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赖床(1V1甜H)_四一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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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一九 (第1/2页)

    

四一九



    刚在机场坐下,就收到了这样的推送和初恋再遇上是什么样的情景?。结合本人刚发生的经历,觉得有意思,可以写写。

    我来写写我和初恋Z的故事,谈了将近六年,分开五年,昨天又相遇了,睡了一觉,做了两次,所以这算是419吧。(隐隐约约觉得这个回答,可能会火)

    我们算是同行,有同一个投资人。他要回到我的城市工作,同一个区办公。其实我之前听过小道消息,他公司的部分部门正在往这座勃发、人力相对廉价的城市迁移。虽然是一个区,但碰不上是常理。如果碰上,好像就也就点点头就过了。

    我16岁时入学高中的时候认识的Z,他大我一届,是学长。理科好,学校排球队的,我们读书那会儿男生还很流行有小刘海,反正他也有,但是我觉得和其他人都不一样。每次打完球回来,会耍帅,甩自己刘海上的汗珠,或者是洗脸之后自来水落下的水珠子。笑起来的时候,虎牙很不正经。

    我们俩属于早恋,又错了一个年级。我高中三年,交流全部存在了时代的记忆:黑色的Nokia   N85和白色的Nokia   E71。短息不够存了,就复制到储存卡里面。那些东西,现在还保存在我家里。

    他不是什么学神也不是什么夸张的校园人物,我觉得乖乖的干干净净的那种,反正是中规中矩的男孩子。他喜欢甜妹,比如薛凯琪。他说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觉得我长得蛮乖的,我们那时候女生流行刘海短发,再加上我脸上还有点婴儿肥,所以他私下都叫我包子。他很好玩,兴致上头改编过热狗的一句歌词:我爱甜妹,包子爱我,对我来说,侯佩岑不算什么。

    他每次唱我都想钻进地缝,不过,现在回想起这种玩笑,也是很甜。对了,他读书的时候喜欢方大同,方大同的CD是我们交往后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你看吧,喜欢方大同又喜欢薛凯琪,简直就是八卦之祖。

    分手那年我本科毕业。因为异地了将近五年,刚毕业的时候工作啊生活都会没有方向,感情自然而然成为了生活的配角。每一个阶段都有每一个阶段所关心的重点,分手的时候太默契地认为,感情不需要成为当下的重点。

    是哦,我们每天都在贩卖焦虑,什么多少岁之前挣了多少钱,什么多少岁之前结婚生子,什么才十八岁就成了创业老板?可对于我们来说,人生赢家要如何定义?我感觉我和他当时太执着想要上山,却忘了,下山永远比上山难。

    就像现在,方大同也不怎么唱了,当了幕后老板,我也不怎么关注了。也不知道Z的收藏夹里,还多少方大同的歌?

    好啦,我说正题。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办公室。

    那天是周六下午,已经放学了,我去办公室拿我的补习题。他双手搭在办工桌上,手指修长(那肯定是比我好看的),指着自己的错题本在向老罗请教(是我班主任,公用一个物理老师。至于学校为什么要这么安排,后来我们两都说,一切靠缘分)。

    怎么说那个场景呢,确实有阳光打进办公室,他背后都是阳光,阳光和运动衫把他衬托的刚好,十七岁的干净和荷尔蒙混为一体,绝不是市面上什么初恋香水可以比拟的。

    他一眼就看出来我是来拿补习教材的学生,应该觉得自己来的不是时候吧,所以赶紧站在一边准备离开。老罗喊住他,说等等,所以他只是对着我笑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往边上站去。

    我私下补物理这个事情完全是我姐姐强制的。我们高一就分科我选了理科,可是入学测试物理拉了后腿,所以我姐姐在入学当周就风尘仆仆赶来学校接我和老罗商量我的提升计划。其实老罗在外面和其他老师有合办补习班的,给我的试卷都是从那边拿来的,我也不好意思说不值得,但是这种1V1对我成绩的提升确实效果明显。

    老罗给了我试题卷让我明天晚自习过来交,我点点头说好。然后就踩着很轻的步子,收了收自己的书包带出了办公室。

    九月天也好热,我拿手里的试卷插着后腰扇了扇微不足道的风,运动裤里摸了根发夹把刘海别了起来。

    这时候Z和我说了第一句话,同学你等等。

    我回头,哦,原来是他。他手里是试卷,我自知一定是补习资料的加码,刚刚自己还挺直的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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