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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魏大哥不嫌弃,可以和我说说?”小谢对魏侍卫这个人很有好感,上次馆里有人来闹事,就是魏大哥带着一队人来给押走的。 魏侍卫还在踌躇,这个小谢兄弟他回想一下,除了那次秉公办事后也就见过几次面,好像是同韩玉有什么关系吧…… “这样吧,我还得把药给送回去,不过这样,魏大哥你等我一会,咱们找个馆子坐下来好好聊聊,上次的事,我们一家还没来的好好给你道个谢,你等等我啊,很快的。” 小谢说着说着,提着手上的药就朝家里跑了去,一溜烟就没了影。 “我还没答应啊……”魏侍卫望着那股尘嚣张了张嘴,半响无话。 很快的,小谢就又出现了,毫不分说的拉着魏侍卫进去了一个他常去的小酒馆,进门就对掌柜的叫了两坛店里的招牌黄酒,说罢又叫了几个下酒菜。 刚落坐没一会,东西也就上齐了。 酒馆的酒都是用碗来喝的,几杯下肚,胃里就热络了起来,这一热络,话匣子也就打开了。 兴许是魏侍卫实在憋得太狠了,眼前的小兄弟看着也着实无害。 酒喝着喝着,话就控制不住的都吐了出来。 也不知从来听来的一段话,说是女子应当喜欢烈一点的男人,这个烈不是烈火的烈,而是烈酒的烈。 烈火熊熊燃起时,灼热的火焰固然是惊心动魄的,只是不能真的去碰,伤到了那是钻心的痛,而且还会留下片丑陋的疤,难以痊愈。 烈酒就不一样,不仅能碰,还可下肚。它也热,但是这种热不伤人,还醉人,哪怕喝的再多,大不了也只是一场宿醉。 魏侍卫回想起这句话的时候,脑子里立刻就蹦出了郡主的模样,然后狠狠的打了个喷嚏。 这话其实说起来也是有点道理的,只是对郡主是不适用的,她是个异类,家世好,有才华,会打架,自给自足,自己就能做烈酒。 ☆、酒事(二) 郡主的身量比一般男子还要高出半个头,出行时的着装又极其的干练,行事也很是大气。同城里的大多数无病□□的公子哥一比,可以说是彻底的秒杀了众人。 所以要说城里的女孩们心中的倾慕对象,那郡主若居第二,没人敢坐那第一。都城里的女儿们有这样一个榜样,简直就是青年才俊们的灾难。 在他刚见到郡主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生出一种羡慕嫉妒甚至是倾慕的复杂心情。 那一举手、一投足,浩然的正气。 那轩昂的气宇、那舒朗的眉目,黑白分明的眼神! 那面对虎豹豺狼毫不畏惧,那与邪恶势力的毫不退却! 魏侍卫在那一刻心跳的砰砰的快,仿佛他现在处在刀光剑影之中,正同这位仁兄一起去闯荡世间,快意江湖! 是的,魏侍卫从小到大的志愿就是当一个江湖剑客。 一把锋利的剑,一个人背负着无数鲜血,孤身体会着风月俱寒,在腥风血雨的江湖之中,做一个沧桑且有故事的男人。 为此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啊,每日清早在家人还在酣睡时,他就已经为了这个志愿起床,跑上十多里地去林子里练轻功。寒冬腊月里都不放弃扎马步,挥折的棍子叠加在一块能烧上三天的饭。 可是,就在他要提出要离家出门去闯荡江湖的时候,他爹已经把他的江湖给断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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