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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薇说,魏莱是临水山区考出来的孩子,家境贫寒,为人艰苦朴素,让程毓不必有心理压力。 魏莱是从学校过来的,所以穿着身白衬衫,显得干净又干练。魏莱生得格外纤细,长得虽算不上多好看,只属于人群中最普通的样貌,但却胜在干净质朴,她还留了头及肩的直发,显得温婉宜家,算是程毓喜欢的类型。 程毓属于外表拔尖的那类人,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睫毛长而浓密,像蝴蝶的翅膀,在眼镜上忽闪忽闪地,他的鼻子挺而高,支起英俊的五官,薄薄的两片唇,也生得恰到好处。 魏莱不是没见过帅哥,可平凡如她,却少有机会与这样的帅哥一起吃饭,甚至在不久的将来谈一场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想到这里,她的脸红了一层,低着头不敢再看程毓。 程毓对待不熟悉的人,性格有些闷,更何况他与魏莱本就是全然陌生的两个人,被人生拼硬凑,凑到了一张饭桌上,因此,他有些尴尬,虽不至于坐立难安,却也老不自在。 魏莱算不上开朗的人,但她对程毓的好感迫使她不得不主动抛出话题,这样一来,性格平和善良的程毓,也就不得不接。在魏莱的一番努力下,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渐渐变好,甚至传来了轻松愉快的笑声。 两个人都是上班族,吃过饭还要回单位,只能点到为止,交换了手机号后,匆匆告别。 回到办公室,郑薇乐滋滋地把程毓拉到一边,问他情况怎么样。经过一顿饭的接触,程毓对魏莱的性格和习惯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虽生出几分淡薄的好感,却也谈不上多喜欢,他思量片刻,说,“还行吧。” 郑薇“嘿嘿”笑了两下,说,“你别看魏莱长得一般,娶妻要娶贤,得找个会过日子的。” 程毓不是个看重皮相的人,本科时喜欢过的赵菲其实也算不上惊艳的那种类型。在他眼里,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两个人若想长长久久,甚至走入婚姻,最重要的还是三观契合,性格相投,再往完美了想想,要达到灵魂共鸣。 晚上吃过饭没多久,程毓就收到了魏莱发的信息,无非是问他吃没吃饭,吃的什么。每当程毓收到信息时,手机都会振动一下,惊扰了在一旁看书的周宏远,他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程毓脸上浮现的笑容,百爪挠心。 周宏远很清楚,程毓没有与人闲聊的习惯。 好不容易等到了程毓去洗澡,诺基亚被主人随手放在了桌子上。周宏远拿了起来,点开收件箱,将那一连出现的十条短信从头看到尾,一颗心突然掉进冰窟,拔凉拔凉的。 周宏远将手机放回原处。 他知道,就算程毓喜欢男人,也绝对不会选择自己,就算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自己在程毓眼中,也不过是个孩子,是个需要照顾、需要养育的孩子,孩子永远做不了爱人。更何况,程毓根本不是同性恋,他已经不小了,早晚会娶妻生子,这点周宏远心里一清二楚。 可人的感情和思想有时是不受控制的。他的理性拼命压制着他的怒火和爱欲,可他的感情却将他整个人都推进炭火里灼烧。他知道这不对,却无计可施。 假期的闲暇放大了周宏远的痛苦与无助,他无处诉说,更无法诉说,如果说同性恋尚且可以开口,那么爱上了每天照料自己的叔叔,就是彻头彻尾的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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