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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着他,他搂着我。 他用大衣裹住我,单脚支地把车发动起来,随后一言不发地朝我指的方向骑去。 他骑车的速度很快,或许是因为我第一次这样被别人抱着坐摩托车,冷风吹在脸上,视野所到之处,所有景物加速后退,我像是一枚被发射的炮弹,横冲直撞,还会转弯。 车停下时,我的心脏还在嗓子眼儿那砰砰直跳。 口鼻灌了风,我下了车就咳了两声,忍住大声咳嗽的欲望,朝男人挥手,“谢谢你,再见。” 男人用脚支地,动作潇洒地摘下头盔,那双湛蓝好看的眼睛盯着我,突然说,“你昨晚一直在说对不起,你对不起谁?” 我心口一窒。 几乎晕厥的失重感向我袭来。 眼里陡然发涩,我忙低下头,面皮僵硬到发麻。 看我半晌没说话,男人微微勾唇,“行了。” 他朝我笑了笑,“再见。” 不认识这个人时,我以为他不过是上帝跟我开的一个玩笑。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上帝把这个玩笑开大了。 而我,玩不起。 我转身时,脑子还是空白的。 然而我这种低气压状态并没有维持太久,李寻欢活像脱了缰的野狗,气势恢宏地从保安室里冲了出来。 瘦高的个子,秀气白净的脸,嘴上巴巴地像机关枪一样一通扫射。 “桃子!你死哪儿去了?!打了你那么多电话都不接!你知道头儿多可怕吗?!我去茶水间倒杯水,他都一直盯着我用眼神询问我你去哪儿了,我容易吗我,你一个人在外面逍遥自在,我在里面饱受折磨...到现在还没吃早饭...饿得前胸贴后背....你就没带点吃的过来?” 这个一直叽叽喳喳的人是我闺蜜。 他叫李寻欢。 恩,性别男,爱好男。 在我刚来单位不久,还没熟悉各个同事的名字,在楼梯道记笔记时,不小心撞见了李寻欢告白我们队长的场面。 再然后,队长白赤着脸拒绝了。 再然后,李寻欢匆匆跑下楼,看到了坐在台阶上一脸懵逼的我。 俗话说,女人之间能迅速成为好朋友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是,拥有共同的敌人。 第二种是,分享彼此的秘密。 他虽不是女人,却是个拥有少女心的男人。 我们一夜之间,关系好得像连队长都觉得辣眼睛,不忍直视。 上级每次开会都严肃教育我们,“单位不允许谈恋爱。” 所有人的目光就会扫向我和他。 直到...后来我匆匆结了婚,流言最终不攻自破。 “今天出了点事,等会我跟头儿说。” 我回头看了眼,那个男人黑色的车滑了一个漂亮的弧形,转瞬即逝。 李寻欢顺着我的目光看去,不吝评价,“不错啊,挺有品味的。” 我讶异地侧目,“你你你,你看到他了?” 事实证明,我就是惊弓之鸟庸人自扰。 李寻欢艳羡地眺望远方,白净的脸上神采飞扬,“不是,我说车,这车....” “得了,我没时间跟你聊车,先进去。” 他每次谈到车就停不下来。 我掏出手机,犹豫着想给秦武去个电话。 跟他冷战了半个月,明明昨天晚上可以跟他好好解释,却偏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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