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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什么呢?”刀疤脸骂骂咧咧地朝野狼走去。 和高大威武的刀疤男相比,一米七的野狼瘦小得简直就跟小竹竿差不多。而从年龄的角度来讲,野狼还差两个月才算成年。 所有人都认为,连胡子都还没长的野狼,是绝对没法儿和正处人生巅峰的刀疤男相比。 可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小家伙,在应聘的那天,一刀划破刀疤男密密实实的拳网,将冰冷的刀刃抵在他的喉咙上,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野狼的武力值之高,让所有人都充满了好奇。一路纷纷有人猜测,这个刻意将自己全身裹得严严实实,手时刻藏在袖子里,连眼睛都要用刘海挡住,恨不得不露出一丝皮肤,低调的过分的小少年,究竟背后有什么故事。 名字,代表着身份。 野狼的真实姓名是西蒙·霍兰德,象征的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生活。时间将会揭开少年刻意隐藏起来的身世秘密,现在,就让我们暂时先用野狼来称呼他吧。 “我有个建议,”野狼拉下蒙着口鼻的薄布,露出精巧白皙的下巴——这块雪白的纱丽在出发后的第一个星期就彻底变成了灰黑色。少年伸手指着头顶上盘旋的黑鸟,说,“我觉得我们可以试试跟着这只鸟,说不定能够走出去。” “鸟?”刀疤男顺着他的手仰天看了看,低头,一脸错愕地瞪着他,“什么鸟?” 若是放在平时,野狼一贯低调,即使有什么想法也不会说出来。但眼看就要活活被困死在这个沙漠了,他不得不抓住一切有可能的逃生机会,于是耐着性子解释: “你看这只鸟,体型如此巨大,每日吃的肯定不少。而我们自从进入亡灵沙漠以来,就很少看到其他的活物,更别说水或者植物了。所以我猜测,它肯定在别处有特别的食物来源。那么,我们只要尾随这只鸟的话——我不保证一定能够走出去——但肯定能弄到些吃的。” 野狼一番解说讲得有理有据,然而刀疤男却连连抬头,左右张顾,最后冷汗涔涔。 让他如此紧张的原因很简单——他根本就没有看到野狼口中所说的那只鸟。 刀疤男和野狼,二者之间,有一个人已经生病,产生了幻觉。 此时正午当头,恰是太阳最毒最辣的时候,汗水从刀疤脸的额头溢出,还来不及掉落在地,就已经半路蒸发。如此高温,沙漠里的景象更是被太阳晒得发生了微妙的扭曲。 刀疤男怀疑野狼已经热晕了头,所以产生了幻觉,看到了并不存在的大鸟。因为同样的情况已经在其他的人身上出现,刀疤男自己就亲手解决了五个。他还记得自己割破那些人喉咙时,对喷涌而出的鲜血产生的无限渴望。是的,他渴得就快发疯了,恨不得扑上去饮血。可是他又绝对不能发疯。因为在这个鬼地方,发疯的唯一下场,就是死亡。 但是,当刀疤男想要戳破野狼生病的事实时,他却犹豫了。 如果,如果产生幻觉的那个人,不是野狼,而是自己,怎么办? 这该死的佣兵团没有一点人性可言,其实看到幻觉并不算什么大病,驮在骆驼背上休息几天,及时补充足够的水和食物,甚至不需要吃药,都能够自动痊愈。 可那个傲慢的贵族少爷——佣兵团的雇主莱昂少爷,却坚持认为骆驼比人更加贵重,他坚持要保存这十多匹白骆驼的精力,以便将来逮到蝎子人后,能够一个不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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