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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激动得站了起来:“难道你也是从巴法部落那边过来的?” 吴诺摇摇头,说:“我是长河部落的人。” 长河部落大豪猪还是知道的,他好奇道:“那你怎么能听得懂我们部落的语言?” “我是大巫血脉继承者,我能听懂很多部落的语言,不过,得学过以后才能说。”纯人中的‘巫’拥有非常神奇的血脉力量,有一些特异的天赋并不奇怪。 吴诺能听懂大豪猪的话,大豪猪却听不懂吴诺的语言,最后还是白大喵稍微解释了一下,他才听懂了。 难得遇到一个能听懂自己部落的外族人,本来就有些话唠的大豪猪很高兴的把‘guli’的用途来历全部讲了一遍。 原来这些原始种的小麦并不是黑色森林的产物,而是大豪猪一族从他们口中的巴法部落花了很大的代价弄来的。他们迁徙到黑色森林外围某处安顿下来后,就把小麦种撒在了部落附近,‘guli’不怎么好吃,煮过也不好吃,通常只拿来养肉鸟和奴隶,除非实在没食物的时候,他们一般不会吃它。 ‘guli’的产量不高,他们部落每年都撒种,种了这么多年,也就够养部落的奴隶和肉鸟罢了。 不过,他们部落的肉鸟吃了‘guli’都长得肥肥的,每年寒冬季他们这些兽人就靠吃肉鸟和肉鸟蛋度日。 因为他们部落的位置很偏僻,语言不通,兽形也不太符合这边部落的审美,总是被排斥和奚落,他们部落与外界的交流很少,每年参加部落集会也只是为了换取必须的物资。他们部落养了很多肉鸟一事,吴诺是第一个知晓的外族人。 豪猪一族战斗力也不错,但是毕竟是外来户,他们的大巫是个狡猾而胆小的家伙,明令禁止他们不准将部落养肉鸟的事儿往外说,避免招惹祸事。 大豪猪阿大本来就是个没什么心眼的家伙,难得遇到一个能听懂他们语言部落的人,说着说着就说多了。 都怪那个小纯人笑起来太好看了。 意识到自己说漏嘴的阿大懊恼极了,耷拉着一对肥硕的耳朵,小心翼翼请求吴诺别把这个秘密说出去。 “放心吧,你既然肯把你们部族的秘密告诉我,从现在起你阿大就是我吴诺的朋友了。我以兽神的名义发誓,我绝对不会向其他部落泄露任何关于你们部落的秘密!”必须不能泄露,闷声发大财,懂鉴于这个世界也许真的存在某种神秘力量,吴小诺在起誓的时候耍了个心眼。 这番话通过白用兽语传给大豪猪,大豪猪立马就放心了,开开心心趴在地上,兴奋道:“你也是我的朋友。” 吴诺随口说出的朋友,有多少真心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是阿大却实打实把吴诺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光把自己带过来交换的小麦全部送给了吴诺,还从同族那里以最低价帮吴诺交换了好些小麦。 面对如此热情诚恳真挚的朋友,吴诺也不好意思白占别人便宜,他对阿大说:“我们大巫曾经去过很多地方,他给我讲过很多外面的见闻,这些小麦很像他曾经给我提过的某个超级部落的食物。不过那个部落的人是把小麦晒掉壳磨成了粉筛掉麦麸了以后,再做成各种食物吃,据说味道很好。这些小麦是不是大巫吃过的那些我也不能确定,不过,你们回去以后可以尝试一下。” 连麦穗带麦壳混着麦麸一锅煮着吃,能好吃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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