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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玑举起菜刀,一举拍碎菜板上的大蒜:“再说一句?” 招财吓得两腿发软,不情不愿、哼哼唧唧、扭扭捏捏离开。做完钱玑吩咐的活儿,撑着下巴,托着腮,盼星星盼月亮,就等吃饭。 总算等到钱玑做好饭,萝卜烧鱼盛入汤盆里,整整两大碗!红白相间的萝卜条拥挤的铺在鱼身上,招财只闻那味道,就已口水横流。 钱玑把鱼端到小院的桌子上对招财道:“跟傅权说饭做好了,让他过来。” 招财使劲儿瞅那盆鱼,眼睛亮晶晶的,他魂不守舍道:“等、等下就去。” “等什么。”钱玑瞧招财那副没出息的样儿就来气,推了下他的脑袋道,“菜快凉了。” 一道声音插进来:“不用叫,钱玑兄,多有叨扰,小弟已经来了。” 钱玑冷哼一声:“前鸡胸,还后鸭脯呢!傅权你要是再敢那么叫我,我立刻冲到你们家,把书都给撕了!” 四 傅权紧张摆手道:“书中自有黄金屋,撕不得,撕不得。” 还以为这人爱书,没想到竟然贪财之人。招财对傅权的好印象,顿时大跌到底。 傅权依桌而坐,面向招财问道:“这位小兄弟是?” 钱玑给自己盛了一大碗饭,抢道:“他叫招财,我新找的苦力。” 傅权了然点头,拱手道:“原来是招财兄啊,幸会幸会。” 刚把萝卜条丢入口中的招财,差点儿喷得傅权满脸都是,他擦擦嘴角的汤汁道:“我可承受不起,你还是叫我招财。” 说完,便一筷子插进汤盆里,拿起来时,上面全是萝卜。 刚出锅的时候萝卜很烫,招财先前偷吃一口,除了舌头被烫得生疼,没有别的感受。现下晚风一吹,菜凉了不少,温温的,正是适合入口的温度。 招财开心的笑起来,虽然没插到鱼肉,但这萝卜里混着鱼汁味儿,不比鱼肉差。 自己费了老大劲儿拔出来的硬萝卜,原以为是难以下咽的东西,没想到不过一会儿的光景,竟然被钱玑烧得如此软酥。他根本不用牙齿咬,就着筷子轻轻一嘬,萝卜便落入自己口中。 招财将筷子横过来,一手拿一头,摆动着小脑袋,满足的来回嘬筷子,也不嫌头晕。 小院里就听到他嘴里发出的簌簌声,不多会儿,上面那层萝卜全被消灭光。 钱玑本想说他两句,后来想起招财三天没吃饭,就暂且绕过他一回。 用酱油烧过的鱼儿是深褐色的,招财从没吃过烧熟的鱼,他们猫都是现抓现吃,哪里像人类那么讲究。如今眼前放着“陌生”的鱼,招财的筷子倒是犹豫起来。 钱玑已经吃完一条小鱼,见招财迟迟不动筷子:“怎么,不爱吃红烧的?” 招财呆呆道:“红烧是什么?” “用酱油做出来的就是红烧的,清水烧出来的是炖汤,还有清蒸的做法,怎么,你没吃过?” 招财摇摇头:“还有这么多做法啊。” 钱玑反问道:“你以为呢?” “我以为只有生吃。” “生吃?”傅权惊讶道,“招财……” “兄”字没发出来,被招财瞪回去了,傅权哽了一口,又道,“怎么吃得下去?” 钱玑夹了条小鱼放入招财碗内:“他是猫妖,自是吃得下去。” 傅权睁大双眼,愕然道:“什么?猫妖!” 招财立刻放出尖尖猫耳和一条毛绒绒的细尾巴,再龇牙咧嘴的露出四颗人类不可能有的尖牙,道:“怎么?怕了?” 招财张牙舞爪,故作凶悍。 傅权着实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不怕不怕,书中能有黄金屋,山野之地,有几只妖怪一点也不奇怪。” 一对猫耳朵失望耷下,招财端起碗,歪头用尖牙蹭了蹭红烧鱼。 那味道哪怕是第一次尝到,也足够让招财终身难忘。 鱼腥被萝卜的甘甜和酱油的鲜香遮盖了大半,一直被忽视的柔嫩口感放大几十倍,只凭齿尖上蹭到一小块肉,就尝出它的松软,这与生吃的口感味道决然不同。 钱玑烧鱼时,丢了几个晒干的红辣椒进去,淡淡的辣味更能调动人食欲。 招财从未品尝过这等美味佳肴,兴奋的甩起尾巴,咬着碗口便把整条小鱼倒入口中。 傅权惊诧地看他狼吞虎咽,钱玑见怪不怪的看招财舌头动动便把所有鱼刺吐出。 傅权眨了眨眼道:“招财好厉害。” 钱玑想起下午看到的鱼刺,心道:比这大的三倍的,他都能一口吃掉。 骄傲的招财小猫没有因表扬而洋洋自得,吃都来不及,哪里有空说话。 在家时,虽然爹爹命令他们以人的形态生活吃饭,但毕竟筷子没有爪子好使。招财越吃越觉得筷子碍事,三个人才两盆鱼,另外两个还是擅长使筷子的人类,这样一对比,招财发觉自己不占巧,丢了筷子,变出爪子就往汤盆里扑。 钱玑抬起筷子,不顾轻重的把招财爪子打走。 “喵!” 招财痛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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