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枪系列_老枪系列(0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老枪系列(01) (第1/11页)

    章·重生的汤姆逊

    29-7-20

    我的姥爷曾经当过国民党兵,辽沉战役中,国军节节败退,姥爷为了活命,

    就趁乱当了逃兵,还顺利的逃回了老家,而且还娶个老婆,过上了普通人的日子。

    当初姥爷逃回来的时候,还带回来一把美制汤姆逊冲锋枪和五百多发子弹,

    枪和子弹就被他藏在了老房子下的地窖底层。

    这个秘密连姥姥都不知道的。

    后来文革爆发,姥爷因为参加过国民党军队的历史被扒出来,被扣上了坏分

    子的帽子,不久就去世了。

    冲锋枪的秘密就再无人问津。

    直到我3岁(96)那年,我在姥姥家的村子和邻居小孩玩捉迷藏,

    藏到了那个地窖里,地窖的窖底有些下陷,出了很多裂纹。

    就露出了油布包的一角。

    我那个时候还不认识那个枪叫什么,更不知道怎么用,只觉着它很重、很大

    ,也知道它肯定是真枪。

    但是我并不敢将它露面,因为害怕给自己找麻烦。

    我将这枪和子弹又藏到了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地方,它再次重见天日的时候,

    又是多年以后的事了。

    我名字叫刘彦辰。

    我的父亲在文革时期是乡革委会副主任,在那个年代没少借助那场运动做些

    以权谋私的事,我的母亲就是在他的施压之下,被迫嫁给他的,那年我母亲9

    岁,第二年(973)生下了我。

    我母亲名叫许晓晴,是十里八村出名的漂亮女人,所以不少人都惦记着。

    这其中就包括一个城里来的知青,老冯。

    文革结束后,各级政府都恢复了工作,曾经受过迫害的老干部都恢复了名誉。

    而那些整过人的革委会成员,也都开始被人整,我父亲就是其中一个。

    许晓晴在老冯的怂恿之下,和我父亲离了婚,然后和老冯一起回了城。

    老冯后来成了国企的工人,日子过得不错,后来他们生了一个女儿(97

    年),当时五岁的我,只有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我父亲在我六岁那年因病死于狱中。

    爷爷奶奶的年纪也越来越大了,所以我就一直徘徊在母亲和亲戚家过着那些

    寄人篱下的日子。

    许晓晴恨我父亲,所以也把这种恨意算在我身上,因为我是我父亲强迫给她

    的,尤其是冯雨娴出生以后,一切就都明显了。

    而真正改变我人生态度的,是我十七岁那年(99)开始的牢狱之灾。

    当时我还是一个学生,学校里有个女学生被人奸杀。

    警察开始在学校里调查这些男学生,还让老师将每个学生的家庭背景情况提

    供上去。

    然后逐个审讯,很不幸的是,我被莫名其妙的认定成了凶手。

    然后我被刑讯逼供,成了所谓的强奸杀人犯。

    其实我有一线希望,也许可以免受这个牢狱之灾。

    因为桉发的那段时间,有人可以给我作证我不在场,那就是我的许晓晴。

    可许晓晴没有为我争取,竟然也认为我真做了那种事情。

    这是最令我痛心的,从那时候,我开始恨她。

    因为我年龄不满十八岁,「认罪态度」

    又很好,于是判了我有期徒刑二十年。

    监狱生涯,犹如人间地狱,那个地方对于我这个罪名向来鄙视,在里面挨揍

    犹如家常便饭,每次挨打,我就想起了那支汤姆逊,就想着如果哪天我出去,我

    他妈一定要报仇,于是这只枪就成了我的精神信条,让我坚强的活了下去。

    后来我也有个关系不错的狱友,他比我大很多,我叫他林哥,也是个很有背

    景的厉害人物,他说如果有一天出了狱,可以跟着他混。

    可惜的是,有次在劳改干活中,林哥被砸成重伤,活不成了,他说是有人想

    整死他,弥留之际告诉我个秘密,如果出狱以后,可以去寻找这个秘密。

    冤狱生涯的第六年(996),我的命运发生了转折。

    六年前那场桉件的真凶落网,但滑稽的是,我并不是因为被冤枉得以出狱的

    ,当年负责那场桉件的警察都高升了,为了保住自己的前途,利用各种关系,弄

    虚作假。

    然后用一种恐吓的方式跟我提出了条件,他们可以用减刑的方式还我自由,

    而不是冤狱平反,但我不能泄露出去,也不能追责,至于政府赔偿,更是想都不

    要想。

    我只好先认命,如果不答应,还不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方式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