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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有火没?” 陆屿光摸摸裤袋,摸出一个银色的ZIPPO,心底一沉,妈的,拿错了。什么也没多想,随意丢了过去。 阿森接过看了一眼,叹道,“靠,纪念版的ZIPPO,你就这样扔来扔去,也不心疼。”点上了火,又玩味地看了看,“怎么搞到的?” 陆屿光平淡地望着窗外,“不知道是谁的。” 阿森嘴里555浓烈的烟草味道迅速蔓延开来,陆屿光在烟雾中微微眯起了眼。 烟这个东西,真的很微妙。 他突然想到,从前自己抽得那么凶,但是因为一个人,下了狠心戒了。那个人干净地不得了;温柔地不得了;民谣弹地好得不得了。 没想到最后,烟戒了,却吸毒一样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那个人,这么多年了,戒不掉。 单程的旅行飞了这么久,也不知道哪里才算是终点。 一想到这里,陆屿光就有点喉咙发紧。 “来了。”阿森倚在窗边,看着外面那个背着贝司的人走进BellBar,掐掉烟头。没过多久休息室的门就被叩响,随即进来的是那个叫林宇泽的男人——与其说他是男人,不如说还是个少年。 他背着琴,站在门边,简单的牛仔裤和T恤,“我是林泽宇。” “嗨,”阿齐上去打招呼,“人都在呢,不用介绍了吧?” “听说你们缺贝司手。” 陆屿光看了看他,问,“你多大了,18?还是20?在念书么?” “17,没在念了。所以,什么时候需要一起排练或者演出都行。要不要现在再弹一下?” “不用。”站在后面的阿森挤挤眉头,“一个人,父母不担心的么?”看到眼前的少年无意回答,继续道:“那么,一起吧。” 林宇泽微微地扯动嘴角笑了,动作那么小,几乎察觉不到。 他很沉默,一直都是。不愿多说什么,贝司却弹地很好。 这样的个性,和阿森倒是有些像。 回想最初认识阿森是在一家琴行。那天,陆屿光陪着阿齐去选琴,阿森恰好在那家琴行教鼓。那时候的阿森在试鼓,随性打了一段SOLO,简直帅到不行。 听说想要组团,骄傲的男人笑说,“我都快二十五的‘老头’了,玩不起了。”他不是没有玩过团,因为想要打鼓,因为年轻,也组过队,只是最后不了了之。 这年头,梦想真能当饭吃么? 临走的时候,陆屿光在琴行柜台前摸来一支笔,留下了一串号码,“改变主意了记得打给我。” 阿森在阳光下眯了眯眼。一个星期后,陆屿光接到了那通电话。 他们还急需一个贝司手。在那之前,一直兜转在各个酒吧里作演出,和不同的临时贝司手合作。 这个光怪陆离的繁华城市,夜总是那么黑沉,有时候看却又是钴蓝色的深。 BellBar是那条街上最出名的酒吧。一到周末人满为患。 那天是他们在Bell驻台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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