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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竟然比花费在案件上的还多了一倍。 谢锦程叹了口气,双手交叠放于桌面,神色说不清的高深莫测:“第一,本案应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纠纷应先申请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50名职工也曾向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但因时隔两年多,已超过时效而被驳回。本案涉及的争议标的是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争议当事人是50名职工与上诉人及用工单位水泥厂,这都属于劳动法约束范畴。我方认为,一审法院理应审查50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是否符合支付保险金的条件,据此情况再作出判决,但一审法院并未审查,仅凭劳动保险所出具的保险金数额,便下判我方补偿这50名职工的保险金,缺乏依据。” 时陌心里蹦出一个大写的“服”,这避重就轻、胡扯瞎诌的本事也是没谁了,错误的观点一句话带过,理由都没说明,反而扯到别的观点上,果然是老狐狸,够不要脸。 时陌用力撞了谢锦程的腿一下,立刻装没事地抬头望天花板,一副“不管你信不信,是你的腿撞过来”的无辜模样,谢锦程瞥了他一眼,没什么表情,心里却把这笔账狠狠记上了,等着庭审后加倍奉还。 谢锦程继续发表观点:“第二,刚才我方提交的证据表明,化建厂目前仍存,并未注销,故本案的权利义务应由现存的化建厂承接,被上诉人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应驳回起诉。”他停顿了一下,见时陌还装无辜地东张西望,他也不留情面了,“第三,根据租赁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我方承担职工保险金的前提是其完成企业合理的生产任务,而事实上,涉案50名职工擅自离岗,或拒不到岗工作,并未完成生产任务,因此我方无需承担涉案50名不在岗职工的保险金。” 哇靠,竟然抢他的观点,过分!时陌瞪大了眼,这老狐狸的脸皮是不是钛合金合成的,是不是,是不是,怎么这么厚!这是他刚才发表的观点,老狐狸竟然抢走了! 时陌的眼镜鼓得像灯泡那么大,还很滑稽地做了一个斗鸡眼,要不是在法庭上,谢锦程真想把吻住那双眼,看它还怎么使坏。 “上诉人另一位代理律师,还有什么补充吗?”审判长问道。 时陌咬牙切齿,幸好他还有准备,他鄙视地斜视谢锦程一眼,清了清嗓子发表自己准备好的观点:“第一,化建厂与水泥厂签订合同时间为2011年2月,而上诉人于2011年11月就已通过书面形式发通知告知化建厂,因有50名职工未上岗或擅自离岗,上诉人将不再承担这50名职工的各项保险金,显然此时化建厂已知道上诉人停止缴纳这50名职工的保险金。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故化建厂理应在收到通知的两年内追讨上诉人欠付的保险金,但直到2014年才提起诉讼,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第二,涉案50名职工是与化建厂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与水泥厂并非直接的劳动关系,水泥厂对该职工不负监管义务,当我方将职工的违纪行为,及停发保险金的措施通知化建厂后,我方就已尽了告知义务,化建厂知情后,并未对该职工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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